據新華社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任免名單,任命劉貴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庭長、胡雲騰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庭長。此外,還任命了四位巡迴法庭副庭長。
  設立巡迴法庭是我國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創新。根據相關法規,我國現行四級法院體系中,每一級法院都可以進行巡迴審判,但並未作為一項制度來實施。“通過建立巡迴法庭制度,最高法院設立相對穩定的巡迴法庭機構,實現重大行政案件、跨區域民商事案件就地審理,方便當事人開展訴訟活動,更好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,維護司法公正。”胡雲騰說。
  據介紹,最高法院設立的巡迴法庭,相當於最高法院的派出機構,在審級上等同於最高法院。巡迴法庭的法官也來自最高法院,由最高法院各業務庭選派,按一定的時間輪流派駐巡迴法庭。巡迴法庭的判決效力等同於最高法院的判決,均為終審判決。  (原標題:劉貴祥胡雲騰任最高法巡迴法庭庭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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